Idzi, F.M., Gomes, R.C. (2022). Digital governance: government strategies that impact public services. Global Public Policy and Governance 2, 427–452 https://doi.org/10.1007/s43508-022-00055-w.
数字治理:政府策略及其对公共服务的影响
导语
基于元分析(Meta-Analysis),本文试图从公共治理的角度理解数字化转型对政府的影响、在数字治理范式中应考虑哪些社会契约、以及数字政府公共政策设计的主要障碍。本文使用了系统评价和Meta分析优先报告条目(Preferred Reporting Items for Systematic Reviews and Meta-Analyses,PRISMA)。结果表明,政府整合最明显的组成部分是促进脱离中央政府和为政府减负的政府门户网站,最明显的整体性部分是社会福利的数字化供给,而最明显的数字化组成部分则是可以提供多种服务和有效搜索的政府门户网站。此外,对社会来说,政府作为一个平台,是最可利用的社会契约模式。缺乏技术知识和经验是设计以数字政府为重点的公共政策的最大障碍。
作者简介
Francis M. Idzi是巴西热图利奥·瓦加斯基金会圣保罗公共政策与政府学院在读学生。
Ricardo Corrêa Gomes 是巴西热图利奥·瓦加斯基金会圣保罗工商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他在国际公共管理研究会(IRSPM)任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副主席,在公共管理杂志(Revista de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的兼职编辑。目前,他在《公共管理评论》(PMR)、《国际公共部门管理杂志》(IJPSM)、《财务与问责管理》(FAM)、《组织与社会》(O&S)和《公共服务杂志》(RSP)等杂志均担任职务。他的研究领域包括公共治理、组织绩效及公共服务管理等。
主旨内容
1.研究问题
随着新技术重塑政府政策、服务和流程,国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数字时代治理(Digital Era Governance)的重要性开始逐渐显现。然而,新公共管理范式(New Public Management)难以应对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公共服务供给的困境。此外,大多数研究模型只关注技术而忽略了结果。针对这些现象,本文提出了研究问题:第一,数字治理范式如何影响政府?第二,哪些社会契约更加适合数字化治理模型?第三,以数字化政府为重点的公共政策设计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2.研究方法和数据
本文采用PRISMA方法进行分析。首先,在Scopus和Web of Science科学出版物数据库中,基于搜索字符串对出版物进行自动搜索,并在之后使用DOI(数字对象标识符)在Lattes数据平台中对相关研究人员手动检索。接下来是三个阶段的筛选以评估文章是否符合标准,分别关注被评估文章的标题和摘要、引言、方法、结论,以及文章全文。最后则是数据整理和汇编,以全面理解数字治理对政府的影响。
文章选择标准包括:在数据库中有电子版;写作语言为英语或葡萄牙语;讨论了数字化治理的战略、方法、技术和机制;与政府策略有关;发表年份在1999年至2021年之间。缺乏数据获取过程或不完整的研究将被淘汰。
3.研究发现
(1)数字时代治理是如何影响政府的?
公共治理正朝着数字化治理迈进,与私营部门的数字化转型相比,政府内部的数字化进程出现多次滞后。数字化治理范式强调重新整合流程,为公民提供完善的服务,并在行政管理中实施数字化变革。已有文件中最常见的重新整合方式是中央政府平台的关闭和减负,占47.27%。其次是智能中心与分散交付设计,占30.91%。第三是税收和单一福利系统,占25.45%。研究发现,文件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整体性成分(Holism Component)是福利审批和在线支付整合,占21.82%;其次是中央/联邦层面的服务整合,占20%。出现次数最多的数字化成分是改进了搜索功能的超级政府网站,占36.36%;其次是渠道完全在线的策略,占32.73%;第三是在线权益中的混搭组件和开放数据倡议以及社会网络,占16.36%。
(2)在数字治理模式中应考虑哪些社会契约?
数字化治理时代,公民开始作为公共服务生产的一部分参与服务供给。比较合理的生产模式有公民-政府(C2G),政府-公民(G2C)以及公民-公民(C2C)。本研究在43.64%的工作中发现了公民-政府(C2G)这一类别。例如巴西某些城市实行的在线预算制度,C2G模式通过社会与国家合作以提高效率和能力。在研究中占比最重的是政府-公民(G2C)模式,占54.55%。政府以服务平台作为信息传输通道,不对结果直接负责,但可利用数字平台可影响公众,为结果增加价值。相关案例有政府在发票上提供消费者的水电费率和周边参考水平,以期影响消费。研究中最新颖的是公民-公民(C2C)模式,仅占比1.82%。C2C中,公民自发组织活动,取代政府的责任和影响力。
针对G2C,研究发现的优秀案例包括:在社交媒体上共享官方数据资料,搭建在线消费者争端解决平台等。值得注意的是,在线隐私是G2C模式中需要妥善处理的重要问题。
(3)以数字政府为重点的公共政策设计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数字治理的障碍体现在治理的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以及不同文化结构。数字治理障碍可以分为政府障碍和公民障碍。前者侧重于政府能力缺乏所带来的障碍,如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财务及法务的匮乏。最常见的是缺乏技能、知识和经验造成的障碍。后者则指公民对数字治理生产公共价值的期望中产生的障碍。
关于治理结构变化,部分文献认为电子政务很难带来结构性变化,但另有学者指出公共管理中存在的传统管理主义会主动寻求新的治理形式,允许更多的重新整合、交互操作和行政能力革新。
4.结论
本文通过PRISMA发现,在数字化时代治理范式下,最明显的政府重组产物是促进国家减负的门户网站,最明显的整体性成分是数字化转型带来的社会福利,最明显的数字化部分是全面提供国家服务和强化搜索功能的政府门户网站。由于C2C模式仍处于萌芽阶段,G2C还是目前最可行的社会契约模式。缺乏知识和经验是以数字化政府为重点进行公共政策设计的主要障碍。
本文为未来的研究提供了可迁移的方法论,填补了数字治理方向文献计量领域的空白,并为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转型策略提供了有益思考。本文局限性在于分析文本的时间范围有限、主观分析偏误等。
编译者:李凯琴 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