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宾大“全球议题与治理”线上系列论坛活动第二期:中美房地产税征收比较探讨 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2-01-21        浏览次数:948


2022年1月14日,由复旦大学全球公共政策研究院和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中国中心联合举办的复旦-宾大“全球议题与治理” 线上系列论坛活动第二期——“中美房地产税征收比较探讨”顺利举行。活动由复旦大学全球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教授Dan Guttman主持,在线出席的四位主讲人分别为复旦大学全球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助理、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张平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任强教授,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Maisy Wong副教授以及美国联邦企业风险管理协会前主席、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兼职教授Thomas H. Stanton。四位主讲人从比较的视角就中美两国房地产税进行对话。逾400位来自世界各地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学者和研究人员参与了此次线上活动。

会议伊始,宾大沃顿中心高级副主任乔喆女士邀请复旦大学全球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敬乂嘉教授做开幕致辞。敬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在1990年代中国商业住房市场出现以来,房地产已经成为中国的基础性支柱产业,总价值已经是美国住房市场的约两倍,形成了房价、就业、地方财政和宏观经济紧密捆绑的房地产政治经济。2003年出台的房地产税试点在沪渝两地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税种,2021年底全国人大授权中央政府扩大和深化试点,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是否将形成对已有均衡的一个根本性触动?中国该如何从美国等国家获取相关经验?这是本次研讨的意义所在。他进而介绍了应邀参与此次活动的四位主讲人和主持人,并邀请Guttman教授主持发言和讨论环节。

活动第一环节,四位主讲人分别介绍了不同国家房地产税征收的经验。首先,张教授介绍了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双重目标。他强调,房地产税改革的直接目标是赋予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改善地方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而最终目标在于提升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如果房地产税被有效利用于提升当地的公共服务,那征税对于房价的影响较小。他同时表示,我国可以采取渐进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初期以低税率高减免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将可能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Wong教授从经济学视角比较了不同税种对人们日常经济活动的影响。结合美国实践,她阐述了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服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调政府征税的必要性。她基于美国加州极具争议的“13号提案”(Proposition 13)讨论了该税种对房屋买卖、租赁市场以及当地社区人员流动的影响,并着重强调了房地产税税率设计以及税收政策立法过程中的社会认可度问题。任教授就房地产税问题提出了四点思考,即:房地产税的政策目标是什么?房地产税税率确定是“以收定支”还是“以支定收”?房地产税是共享税,还是地方税?房地产税与土地所有制什么关系?以此为框架,他从比较的视角介绍了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地区征收房地产税的实践。最后,Stanton教授聚焦于美国在税收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政治张力。同样以加州的“13号提案”为例,他关注到征税可能带来不公正问题。房地产税作为财富再分配的工具,容易引发上层阶级对征税的抵触情绪。由此他指出,房地产税制设计的合法性(legitimate)、专业性(professional)及便利程度(easy to pay)须被充分考虑。

在第二环节,主持人Guttman教授向各位主讲人提出线上观众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其中,重点讨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果进一步扩大房地产税试点,你们对房产持有者有何建议”。Wong教授表示影响住房价格的因素有很多,宏观经济环境较之房地产税政策对房价的影响更大。尤其对于较为成熟的房地产市场而言,征收房地产税并不易造成房地产市场的剧烈动荡。张教授补充道,上海、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政策设计适用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且提供了慷慨的减免,征收的对象和范围均有限,因此对普通百姓的影响很小。未来房地产税改革中,应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可因地制宜进行政策设计和调整。任教授结合中国香港地区、日本和韩国的经验进一步介绍了不同地区房地产税的减免标准和具体方案。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征税将被用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那么可能体现于哪些具体领域”。张教授指出,美国将房地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公立教育,但他认为教育涉及到阶层跃迁的机会平等问题,应由政府相对低价(或无偿,例如义务教育)提供达到一定基准的供给,将房地产税收入更多用于休闲娱乐基础设施(如:公园、运动场等)或许更有利于推动社会公正。Stanton教授在问答环节再次指出征税可能造成的社区不平等问题以及纳税人的抵触心理,并强调从政策试点汲取经验的重要性。在观众问答环节后,四位主讲人还就“13号提案”的税制设计以及其所带来的“锁定效应”(Lock-in effect)展开进一步交流和探讨。

之后,敬教授对本次讨论进行了简要总结。他认为中国的房地产税改革体现了一个典型的涉及到多个政策目标的决策困境。这些政策目标虽然具有一定的合力效果,但也存在明显的潜在竞争和冲突。由于涉及大量不同的利益和行动者,政府应该创造有利的政策调整框架,形成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博弈,以探索社会代价和反对最小的改革方案。由于改革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敏感性,已有的改革无法形成全国性政策,后续改革仍然以地方试点而非中央立法的形式推进,凸显了如何在渐近性改革中引入决定性变化的重要性。中国在该政策领域有丰富的国外经验可以学习,但要审慎和理智判断可以学习什么、应该学习什么。他希望参加本次讨论的学者和观众能够在会后继续这个“对话”,开展有意义的研究合作。

主持人Guttman教授和乔主任再次感谢四位主讲人的精彩发言。本次线上活动在热烈而愉快的气氛中圆满落下帷幕。


供稿:徐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