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rganizational justifications in public governance: seized or missed opportunities in the existence and operation of semi-autonomous state organizations?
公共治理中的组织正当性:半自治国家组织在存续中是抓住还是错失了机会?
Ian Thynne 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
国家组织通常与市场和公民社会组织合作,是公共治理的核心。它们集体存在并在多个领域运作,从而广泛为公众利益在公共生活中做出贡献。它们的形式、权力、目的和绩效可以因类型而异。当它们是半自治的行政机构、法定机构和国有公司,而不是受直接政府控制的中央部委时,这种情况尤其如此。它们的形式和权力表面上由政府确定,以更好地通过合适的绩效表现来实际既定目标。因此,通过对这些组织的存在和运作的分析,了解它们在治理实践中为何以及如何被证明是正当的,至关重要。
2. Gradations of organizational autonomy in Singapore: a comparison of the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Temasek Holdings, and the Development Bank of Singapore
新加坡组织自治的层次性:基于对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淡马锡控股和新加坡发展银行的比较分析
J. J. Woo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
由政府制定出台的、旨在刺激市场创造和发展的干预举措是推动新加坡成为全球领先金融中心的重要原因。这些干预举措涉及成立和部署许多半自治组织,如法定委员会(statutory boards)和政府关联企业(government-linked companies)。通过对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淡马锡控股和新加坡发展银行的设立、权限和角色的分析表明,这些组织在促进新加坡金融部门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动机。在这个过程中,它将它们置于更广泛的政府和治理背景中,从地方和国际的角度看,强调它们在影响政策决策和促进政策实施方面的巧妙手段,作为它们继续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理由。
3.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s of statutory corporations in Hong Kong: the experience of the Hong Kong 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 and Hong Kong Arts Development Council
香港法定机构的绩效管理体系:香港贸易发展局和香港艺术发展局的经验
Shui Sang Chow 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
法定机构作为半自治组织,是香港公共管理实践的一个重要特色。他们的组织目标多种多样。伴随着各类结构和管理安排,这些组织旨在促进高水平的治理绩效,以作为它们继续存在的理由。上述现象在本文所涉及的两个法定机构案例中同样存在。就像在所有其他法定机构身上一样,香港贸易发展局和香港艺术发展局积极寻求有效履行职能,并致力于实现既定目标。因此,不仅它们的组织产出和结果,它们绩效管理体系对于我们理解其组织正当性同样重要。基于此,本文所重点关注的是这些组织的绩效管理体系。这为我们更好理解这类组织如何在有意义地追求可持续治理目标的过程中管理其绩效提供了重要解释。
4. Legitimacy of crown corporations in Canada: the case of the Canada Pension Plan Investment Board
加拿大皇家企业的合法性:以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为例
Li Guangqi 鲁汶大学社会科学系
Zhang Tianqu 乔治·华盛顿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运转良好的福利体系对于国家发展至关重要。政府需要大范围地改革其国家养老金计划,以履行其不断扩大的义务和责任。加拿大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发展趋势。特别是在涉及养老金计划的缴费率和财务管理等问题上,加拿大政府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采取了诸多重大举措。其改革的一个核心特点是在1997年成立了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作为一个半自治的皇家企业,以取代更为集中的投资模式。该委员会积极努力实现重要的投资目标,并在此过程中通过维护其运营自主性,对不断变化的政治和社会经济环境做出响应,来维护其合法性地位。因此,对这一组织的系统分析,可以为我们了解这一类组织在运作过程中如何满足政府和公众的治理期望提供了重要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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