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PG专刊征文】“公共治理中的组织正当性(Organisational Justifications)”
发布时间:2022-03-08        浏览次数:911

正式设立的组织在公共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中,半自治组织(semi-autonomous organisation)由政府设立,包括执行机构、法定机构和国有公司,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是“机构化”和/或“公司化”的代表,属于“半政府”或“准政府”组织,可以用“quango(半官方机构)”一词描述。自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绝大多数具有商业目的的半自治组织作为国有企业成立,并被授权为国有公司(state-owned companies)。已有数据显示这些公司在多个行业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有必要了解这些组织的正当性(justification)。

对半自治组织正当性的分析可以考虑三个要素,即建立(establishment)、权力(powers)和目的(purposes)。半自治组织的建立与权力分配在表面上按照“目的适应性”来设计。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目的的达成和经验的习得,半自治组织被不同的内部与外部发展所一再塑造。此过程涉及有意识的和自发的改革及变革,这些变革与组织的正式和非正式属性相一致,而这些属性会影响组织建立、权力和目的如何在实践中协调一致。

基于此,由复旦大学负责编辑、Springer出版的英文学术期刊GPPG拟就“公共治理中的组织正当性”这一主题设置专刊栏目。该专刊由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客座教授Ian THYNNE担任客座编辑。

征文范围

学界目前这三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发展出了三个主要命题

(1)组织的建立和权力对于塑造其正式身份至关重要,也因此是应对其合用性的基础

(2)正式公布的组织目的应该是考察其建立和权力正当性的首要考虑

(3)除了建立和权力之外,组织的许多其他特征,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都会影响组织为达成目标所进行的设计和管理,同时避免削弱组织建立与权力的重要性

作为回应,学界提出了两个假设,探讨关键利益相关者在证明组织正当性时的积极与消极应对:

(1)关键利益相关者在理解将三个要素进行符合逻辑的结合的重要性时,将抓住一切机会证明其正当性

(2)关键利益相关者虽然可能了解使三个要素保持一致的重要性,但仅在受到要求时才这样做,这将错失证明一致性的机会

可见,这些命题和假设提出了有关组织正当性、类型、目的和治理多样性的基本问题。因此,不论组织正当性是否明确或充分,这些基本问题的背后均有诸多细节值得探索,例如:

(1)如果正当性是明确的,它们由谁阐明?在哪些场合被传达?突出了哪些具体事项?政府内外的反应是什么?

(2)如果正当性不够明确或根本未提及,原因是什么?是否只是假设为了不同的目的需要不同类型的组织,多样性是否不可避免?如果是这样,这个假设的有效性如何?

(3)具有相似目的的不同类型组织的成就的正当性是基于哪些比较经验和证据?如果没有支持性的经验和证据,那么为不同目的而建立并授权不同类型的组织是否有意义?

文章应关注某一政府体系内的半自治组织,围绕上述命题、假设或问题进行深入探索


重要截止日期

2022年5月1日——提交论文摘要至:thynne@hku.hk

2022年6月1日——论文摘要入选通知

2022年7月1日——提交论文初稿全文

2023年——论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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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介绍

《全球公共政策与治理》(Global Public Policy and Governance, GPPG)由复旦大学全球公共政策研究院主办。主编是复旦大学全球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敬乂嘉教授,执行编辑是巴西FGV大学的Evan Berman教授和香港城市大学的公婷教授。期刊的编委会由来自全球的公共政策与管理领域的知名学者担任。  

GPPG特别关注:

·创新的、多学科的和比较的视角

·国内的、地区的和全球的政策与治理问题

·组织的、行政的、管理的和基于政策的研究 

期刊发表的文章类型包括研究论文(Research Article)、综述长文(Review Article)和书评(Book Review)。期刊保持高效率的审稿流程,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完成审稿工作。我们热烈欢迎国内外研究者向我们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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